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的
公 告

  • 时间:2023-03-30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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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有效强化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实地调研,决定在崆峒区部分路段启用新增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街”),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道路畅通、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位置

(一)县道X049平华路峡门街道

(二)省道S318西岘线草峰街道

(三)崆峒大道与永顺路十字

(四)柳湖路与永顺路十字

(五)柳湖路与新科路十字

(六)太统路与建丰路十字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闯红灯、不系安全带、妨碍安全驾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压线、礼让行人、违法停车

三、严管路段

(一)东西大街(新民路至行署巷路段)

(二)红旗街(南门巷至石家巷路段)

(三)石家巷(东西大街至南环路段)

(四)柳湖路(双桥路至来丰路段)

(五)临泾路(解放路至玄鹤路段)

(六)广成路(东西大街至泾河南路段)

(七)定北路(东西大街至泾河南路段)

(八)保丰路(泾河北路至北大路段)

(九)北大路(火车站桥东侧至凯盛生产资料东路口段)

四、严管交通违法行为

(一)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禁令标志牌以及交警指挥通行。

(三)驾驶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五)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载人。

(六)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

(七)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载人。

(八)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

(九)出租车上下乘客期间不靠边停车、不正确使用转向灯。

(十)柴油、散装物料运输车等货运车辆(含轻型、低速货车、正三轮车汽车等)违反禁令标志规定通行。

五、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3月8日起实施,设备同步启用。

六、相关提示

对于严管路段范围,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公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采取定岗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执法查纠、非现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取证等方法,严查严管上述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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