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办理首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近日,崆峒区检察院受理一起被他人冒名婚姻登记长达23年的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被冒名婚姻登记的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因超过起诉时效法院不予立案,民政局亦无权自动撤销,这“离不了的婚”致使李某某无法与他人正常办理结婚,迫于无奈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面对案件因诉讼时效问题无法进入实体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持续侵害的现状,检察官积极履职,通过跟进监督对线索深挖细查,实地前往民政局、乡政府调取李某某婚姻登记档案资料,通过组织辨认档案照片信息、人像比对、调取证人证言,查实李某某确系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认定民政部门对李某某的结婚登记信息错误,应当予以撤销。检察机关遂依法向民政部门发出撤销李某某现有结婚登记信息的检察建议,民政局审核后作出撤销决定书,撤销了李某某于2000年登记的结婚记录,并将冒名人纳入婚姻严重失信人员名单。
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崆峒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信息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打通了司法与行政堵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最大限度解决当事人诉累,同时促进民政部门建章立制,规范婚姻登记行政行为,从源头堵漏建制,实现诉源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效果。(作者:李媛媛 编辑:兰雪荣 责任编辑:牛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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